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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宇安全岂容“伤筋动骨”

发布时间:2015-08-11 阅读次数:

    托起公共安全的大楼筋骨,不是一家之私域,所撑起的不只有一户人家的安全,还有别人家的安全。即使搁置安全与否的问题,也得在敲打拆除之前,先清楚地问一问,属我吗?

亮阁门窗 楼宇安全
 
    托起公共安全的大楼筋骨,不是一家之私域,所撑起的不只有一户人家的安全,还有别人家的安全。即使搁置安全与否的问题,也得在敲打拆除之前,先清楚地问一问,属我吗?跟别人无关吗?可拆否?再做决定。
    近日,禅城区港口路沿海馨庭众多业主反映,14楼一名业主装修时,将内含钢筋结构的飘窗台拆除。城管部门介入后,涉事业主已停工。
    自己买的新房,大门一关,爱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。话虽如此,可这位任性的业主,竟然将裹着承重钢筋的飘窗台给拆了。打通阻隔、铺地刷墙、重新布局,你的确可以爱怎么装修就怎么装修。可是,从一栋完整的大楼骨架里,突然抽掉一块,这会影响到墙体和楼板的承受力,哪能依个人喜好任性而来。
同样在东海国际花园,让不少业主忧心的顶层违建,如蔓生的野草,任凭你断水断电,依然顽强地野蛮生长,覆盖七成楼顶,不仅让业主担心影响楼宇使用寿命,也让有关部门直呼斩草除根太难。
    显而易见的是,此等业主,自认花钱买了房,贴上了“私人所有”的标签,那么所属空间就任己处置,与他人无关,也决然不会考虑他人。但是,你所居住的位置,是独门独户独院吗?既然同处一栋大楼,就自然形成一个由完整钢筋水泥架撑起的地缘共同体,任何一堵墙、一段梁,都有公私之界,权属之分,岂能爱拆就拆。
    《物权法》规定,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,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。《建筑法》也规定,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,责令改正,处以罚款;造成损失的,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    私拆承重飘窗台,惹得其他业主愤愤不平,担忧后怕,影响到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楼宇的公共安全,显然可以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理。
    这名业主自己就是做装修的,自称其装修未影响大楼整体结构安全。是做装修的,又不是做建筑安全专业测定的,如何轻易断定拆掉承重飘窗台不会影响大楼安全?如果每个业主都像这名业主一样,你拆我也拆,楼上拆楼下也拆,这楼岂不是危如累卵?
    托起公共安全的大楼筋骨,不是一家之私域,所撑起的不只有一户人家的安全,还有别人家的安全。即使搁置安全与否的问题,也得在敲打拆除之前,先清楚地问一问,属我吗?跟别人无关吗?可拆否?再做决定。
    发现难、进门难、处罚难,此类私拆私建的三大难题,着实让有关部门犯了难。私拆飘窗台的业主已停工,但大楼的伤疤如何修复?依何种标准进行?进展如何?又由谁来规定和监督?惟愿相关部门联合行动,敢于亮剑,坚决向私拆承重墙、违法违章建筑说不。
    佛山现已获得地方立法权,此前公开征求意见的九项立法建议项目中,包括《佛山市物业管理条例》(暂定名)。看来,此类让业主忧心忡忡,让部门束手无策的私拆私建难题,或许还得靠更加精细、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利剑快而除之,蹚出一条出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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