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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型互联网的品牌十诫(上)

发布时间:2015-10-29 阅读次数:

转型互联网的品牌十诫(上部)

    一向颇为低调的百度掌门人李彦宏,在刚刚结束的百度联盟峰会上表示:“中国的互联网正在加速的淘汰中国的传统产业,这是一个很可怕的趋势。”如今,没有一个品牌强大到不可被替代,也没有一个品牌弱小到不能去竞争,即使像诺基亚、柯达、索尼那样庞大的品牌也可能一夜之间就倒掉。互联网转型已成燎原之势,当传统媒体广告日渐势微时,我们如何应对变幻莫测的用户?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品牌何去何从?

转型互联网的品牌十诫:

一、专注于客户心智而非竞争对手
    海尔总裁张瑞敏经常说:“什么是核心竞争力?技术、人才都构不成核心竞争力,只有拥有用户才拥有核心竞争力。”生产产品的地方在工厂,创建品牌的地方是在心智。品牌定位不是从工厂想制造什么开始,而是从用户的心智开始,你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一看用户的心智中缺什么?然后用一个词表达用户的心愿,例如,沃尔沃用安全表达了用户对汽车的向往。

二、简于形,精于心
    前不久,猎豹CEO傅盛受腾讯邀请在做闭门演讲《互联网时代的4个趋势变革》时指出:我在公司内部不断讲要做一个简单的人、做一款简单的产品、把管理目标做得足够简单。为什么要简单?简单的穿透力是让用户能够花很低成本就认识你。简单才有用,否则传播不出去。如果大家都不认识你的话,那么你将无辜地淹没于信息的大潮。
 
三、因为极致,所以口碑
    雷军在他的互联网思维七字诀里第一个提到的就是极致。《罗辑思维》创始人罗振宇奉行的极致是:“死磕自已愉悦大家”。他认为极致就是把产品和服务做到最好,超越用户预期。如果你的产品和服务做得很好,但是没有超越用户的想象,那么也不算做到极致。

四、魅力人格体——所有品牌都人格化
    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明道大会对于未来的商业世界,总结为四个趋势:1、一切商业都将互联网化;2、一切品牌都将人格化;3、一切消费都将娱乐化;4、一切流行都将城乡一体化。移动互联网时代,品牌是基于人格魅力带来的信任与爱,是品牌的去组织化和人格化。
 
五、我是品牌,我为品类代言
    著名营销大师、“定位之父”杰克•特劳特在其畅销书《22条商规》中,提出的第二个定律就是——品类定律:“如果你无法在现有品类中成为第一,那么就创造一个新的品类使自己成为第一。”大多数人都知道登上月球的第一人是阿姆斯特朗,但没有几个人能知道第二个、第三个登上月球的是谁。奥运会上无论银牌或铜牌打破了多少纪录,只要不是第一,过不了多久就会被人们所遗忘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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